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683号建议的答复

2024-02-27 16:36:11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种业产业统计监测制度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统计局,现答复如下:

  我部格外的重视种业统计监测这一基础性工作。为及时了解掌握全国种业系统管理职责履行和种子公司制作经营情况,指导行业发展,1991年,我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全国种子行业统计报表制度》。为落实中央种业振兴行动部署,2021年发布《全国农作物与畜禽种业统计调查制度》,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了水稻、小麦、玉米等十二类作物和猪、牛、羊、蛋鸡、肉鸡、奶牛、肉鸭等七类畜禽的全国种业情况监测统计,发布年度种业发展报告。目前,种业统计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工作基础,队伍健全,职责明晰,分类和代码明确、数据及时丰富、分析视角全面,为研究制定种业政策、指导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种业发展报告也成为社会资本投资种业的风向标、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南针。下一步,我部将结合种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企业、科研等实际的需求,逐步优化统计制度,做好研究分析,及时发布有关种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形势报告,为行业发展提供更好服务。

  我部积极地推进种业数字化建设,2016年开始建设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2017年正式上线运营。目前,平台为种业行政审批一网通办、一网查询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内容涵盖了业务办理、公共服务、统计调度、种质资源等;开通了品种审定、品种登记、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种子(苗)进出口等许可和审批业务;建立了完善的品种保护、品种推广、种子进出口、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及行政处罚等数据库。种业大数据平台已成为服务种业行业、便利业务办理的窗口。下一步,我部将持续优化大数据平台功能设计,规范服务流程,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多便利服务。

  近年来,我部与国家统计局通力合作,在推动种业统计制度设计、统计调查、数据标准化、数据共享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积极地推进信息公开和共享。一方面利用大数据平台提供详实的数据查询业务,一方面及时发布种业发展报告和数据手册,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指导。二是深入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的种业统计调查队伍,每年开展集中培训,组织并且开展实地调研指导,推动各地扎实推进种业行业统计工作。下一步,我部将逐步加强对各地的统计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健全种业统计数据共享机制,加快提升种业管理信息化水平,为推进种业振兴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