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事务实施办法(征求定见稿)》揭露征求定见的告诉

2024-02-17 09:29:45

  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事务实施办法(征求定见稿)》揭露征求定见的告诉

  为进一步优化彼此连通机制,依据中国证监会一致布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修订形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事务实施办法(征求定见稿)》和修订阐明(详见附件),现向社会揭露征求定见。定见反应截止时刻为2019年8月9日。

  有关定见或主张可通过下列两种方法提出:一是登录本所官方网站(),进入“规矩”栏目下的“揭露征求定见”专栏提出;二是以书面形式反应至上海证券交易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法令部,邮政编码:200120。